关于1-11月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第3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
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就16起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3月8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山投城尚城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山西凯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禹红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4月7日,吕梁市兴县友兰中学施工中发生1起坍塌事故,死亡2人。
建设单位:兴县友兰中学
施工单位:山西省华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腾跃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4月18日,朔州市怀仁县新河湾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建设单位:山西瑞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中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大同市瑞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4月27日,运城市国科星天地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运城市国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笃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运城市鑫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4月27日,阳泉市实施的百团大战纪念碑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现场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建设单位:阳泉市园林局
施工单位:山西省琛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阳泉市建设工程监理中心
六、5月27日,太原市清徐县市环卫循环产业园区在建垃圾焚烧厂施工现场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2人。
建设单位:太原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6月7日,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浪井村扶贫搬迁异地安置4#楼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泽州县南村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泽州县建设监理中心
八、6月9日,山西省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小微产业园二期综合楼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太原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九、8月15日,临汾市大宁县煤层气工业园产业扶贫厂房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大宁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大宁县佳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8月18日,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洋灰桥社区防水工程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施工单位:山西皇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8月25日,临汾市尧都区临汾热电首站至2号过河管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施工中发生1起坍塌事故,死亡1人。
建设单位: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施工单位: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9月6日,晋中市市区田森汇梅里亚(交通大厦)项目在打桩过程中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盛景能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正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9月7日,临汾市尧都区未来城住宅项目现场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省厅未接报)。
建设单位:山西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太原市辉海岩土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鲁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四、9月21日,和顺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二区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2人。
建设单位:和顺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施工单位:晋中荣晟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晋中市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五、3月2日,长治市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煤场钢架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坍塌事故,死亡3人。
建设单位:黎城县国新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安中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六、4月6日,长治市潞城市潞宝集团煤棚钢结构网架项目发生1起坍塌事故,死亡4人。
建设单位: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安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分析
从事故类型看,16起事故中,高坠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8%、33.3%;坍塌事故4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5%、41.7%;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8%、16.7%;物体打击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2.5%、8.3%。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专项施工方案不编制、不论证,现场防护不到位、安全教育走过场,“三违”现象仍然严重。
从事故发生区域看,长治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太原市发生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晋中市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3人,临汾市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3人,吕梁市发生一般事故1起、死亡2人,朔州、运城、阳泉、晋城市各发生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市、县住建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行业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的不扎实,检查不够、执法不严,督促跟踪隐患整改不彻底。
从事故上报情况看,16起事故中,8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送我厅,其中太原市3起、晋中市1起、临汾市2起、运城市1起、晋城市1起。以上5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违反了国家和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同时,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沟通对接不够,对辖区内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事故漏报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狠抓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对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要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做好沟通对接,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事故报送工作。今年,未按规定报送的8起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2018年12月28日前向省厅书面提交漏报事故说明。
(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监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切实做
好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我厅。同时要突出抓好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教训汲取、问题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对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给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事故,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